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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eam

孟霆 管理合伙人

荣誉

2011年以来一直被钱伯斯评选为中国优秀仲裁律师;
2011年以来一直被钱伯斯评选为中国优秀知识产权律师;
被ALB评选为2014年中国最佳15名诉讼律师;
被Benchmark评选为2013年中国本土纠纷解决明星律师;
被DealMakers评选为2012中国年度仲裁律师;
被CorpINTL评选为2011中国年度仲裁律师;
已经在贸仲、ICC、德国仲裁中心、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代理超过50件纠纷;
2008年以来连续担任贸仲杯评委,2013年以来连续担任Vis香港模拟法庭评委。

著作

《说说集团诉讼制度》(2001)
《应当将企业集团原则运用于仲裁实践》(2010);
《国际篮联“涉中”仲裁判例研究》(2013)

主要业绩

代表总部位于澳大利亚的Spaceframe在贸仲进行仲裁,案件为FIDIC合同纠纷,仲裁语言为英语

代表智威汤逊,WPP下属公司在贸仲进行仲裁,案件为合资纠纷;

代表中信建设在巴黎国际商会仲裁院进行仲裁,适用ICC规则,案件为EPC

工程合同纠纷,对方为德国钢铁业领袖企业,标的额四亿欧元;

代表美国锐得物流(Ryder)在贸仲进行仲裁,案件为货物保管合同纠纷,对方为国内家电业领袖企业,标的额1700万元人民币;

代表中国某国营公司终止一份涉及修建一条蒙古公路的FIDIC工程合同;

代表美国某公司在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进行仲裁,案件为技术许可合同纠纷,对方为民营上市公司;

代表美国ARRAMARK公司在贸仲进行仲裁,案件为提前终止服务合同纠纷,对方为国内一家五星级酒店;

代表德国某制造企业在贸仲进行仲裁,案件涉及多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,对方为一家民企;

代表香港某企业在德国DIS进行仲裁,案件为代理销售合同纠纷,对方为德国著名的跨国公司;

代表IGM在安徽高级人民法院执行一项由伦敦金属交易所作出的仲裁裁决,案件标的额600万美元;

代表比亚迪在西安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一份仲裁协议;

代表世界银行下属的国际金融公司(IFC)在中国宁夏高级人民法院追索1400万美元的贷款;

代表世界银行下属的国际金融公司(IFC)在中国绍兴中级人民法院追索4600万美元的贷款;

代表奥美集团在北京进行劳动争议诉讼;

代表辉盛阁在北京进行劳动争议诉讼;

代表中国男篮前主教练邓华德在新疆进行劳动争议诉讼;

代表总部位于英国的Domino公司在广东省参加假冒商标的刑事程序;

2008年在上海代理Ritz-Carlton商标侵权案(代理原告),该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当年全国十大知识产权案件之一;

2006年在上海代理星巴克商标侵权案(代理被告),该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当年全国十大知识产权案件之一;

代表美国哥伦比亚运动服装在全国各地法院进行侵权诉讼。

业务领域:
国际商事仲裁和诉讼、 知识产权、 外商直接投资、 劳动法
教育背景:
北京大学法学院 法学学士

美国美利坚大学法学院 法学硕士

工作语言:
中文、英文

电话:+ 8610 8589 0501
tmeng@goldengatelawyers.com